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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销售维修第十条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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